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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关于推荐选拔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5 16:30:39 丨 来源:人事处 丨 阅读次数:2071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55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选拔工作重点围绕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尤其是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冬奥会筹办、脱贫攻坚等作出突出贡献及加快推进我省新旧动能转化、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2020年我校可推荐专业技术人员1名。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员和在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不占名额申报。

三、推荐人选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般从获得省管优秀专家和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原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称号后又取得新业绩的人员中推荐。

选拔推荐人选必须是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在职人员。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选拔推荐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近5年来(2015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省、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需具备满足相应条件(详见附件文件)。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个人填报《政府特贴情况表》及《申报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政府特贴情况表》须按照文件要求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逐项如实、完整填写。

(二)《政府特贴情况表》中所涉及的能反映近五年技术技能业绩成果、贡献和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材料复印件1份。(A4纸打印,须编印目录,沿左侧胶装成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

(三)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减少教师个人工作量,校内评审时相关材料以电子形式上报即可,请于4月9日上午前将相关电子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邮箱:715717764@qq.com,逾期不予受理。待校内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个人再按要求规范整理材料,上交纸质版。

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电子数据,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应真实一致。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材料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推荐人选推荐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明   联系电话:18931313206

邮箱:715717764@qq.com

 

人事处

 2020年3月25日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申报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doc